新罗区院牵头形成四项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执法联动机制。成立以区政法委副书记为组长、检察、公安、工商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打击违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形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合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配合机制。要求受理举报的单位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公安部门要及时赶赴现场帮助收集证据,检察机关应提前介入做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从开展联合调查摸底和专项执法行动中进一步发现部门间配合的漏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信息,协商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健全市场日常监督管理机制。要求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的准入的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督工作,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其他部门加大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动人民群众共同监督食品安全状况。四是建立健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机制。明确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证据要求,特别是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定,除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有权鉴定部门外,其他鉴定必须经区级以上有权机关进行鉴定并出具检验报告,才能作为司法部门认定犯罪的依据。



版权所有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 @2006-2007
电 话:(0597)2750640 传 真:(0597)2755504  E-mail: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