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院落实“三个环节”,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在今年6月19日至23日的“举报宣传周”活动中, 新罗区院落实“三个环节”,大力开展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专门制定出台了《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06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主要内容、宣传形式、时间安排和有关宣传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作了明确的安排部署。二是专门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各业务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院举报中心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与政治处、反贪、反渎、预防、行装等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这次宣传周活动。三是通过动员部署,各科室局干警明确了责任,深化了认识,全体干警统一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全力投身宣传周活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形式多样。一是上街设点开展举报宣传活动。宣传周当日,我院配合市院在市中心街心广场设立举报宣传活动点,院分管检察长亲自带队走上街头接待群众举报,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举报宣传材料。二是精心制作展板和宣传栏。为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和增强活动的效果,我院制作了“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展板,图文并茂地对职务犯罪案例和当前开展的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进行了诠释,在街心广场巡回展出时,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结合检务公开,我院在繁华地段设立举报宣传栏,作为固定的宣传点,通过刊载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职务犯罪的构成要素和立案标准,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方法等宣传内容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三是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事先向群众通报了“举报宣传周”活动中检察长接待日的接待时间、地点,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在院接待室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并在接待室摆设举报宣传挂图展板,控申、自侦、民行、预防等部门派员参加接待,做到法制宣传和受理举报相结合,对受理的举报或控告申诉由专人登记,检察长即时按首办责任制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结期限。四是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制宣传。结合查处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治理工作,启动“法律服务进企业”和“预防职务犯罪机关行”活动,先后赴棉电公司、万安溪水电站、新罗区工商局等单位部门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题讲座,并结合举报宣传举办了图片展,发放了举报宣传材料。五是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将举报宣传活动融入已开展的“下访巡访”试点活动,深入乡镇开展宣传。如深入新罗区岩山乡,带案下访,通过现场处理控告案件,与乡镇主要领导座谈,发放举报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举报宣传活动,切实把活动落实到基层。 三、及时总结,不断提高。一是在及时将举报宣传周活动相关数据和开展活动情况上报市院的同时,我院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梳理开展活动的得失,借鉴兄弟院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发展举报宣传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二是通过及时总结,增强宣传周活动对于广泛宣传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依靠群众举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不断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