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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根据高检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商讨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条件下如何提高侦讯水平和技能,对规范讯问语言、讯问环境,营造讯问气氛制定相关的规定,促使干警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依法办案的水平。二是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严格履行告知权利义务制度,避免在侦查环节发生超期羁押现象。三是落实“一案一总结”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根据市院提出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作为自侦部门就是要落实“一案一总结”制度,即:在案件侦结后,及时督促并组织侦查人员认真召开总结分析会,对所办的每一起案件(对窝串案可合并一案)进行深入的总结和剖析。四是接受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办案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和省院《人民监督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撤案、不捕、不诉案件不折不扣地纳入监督程序,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五是落实检务督察制度,自觉执行相关规定。根据检务督察制度对反贪业务流程中初查、立案、移送逮捕、取证等环节的相关规定,督促干警确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主动自觉接受检务督察办公室的督察工作,使违规、违纪办案在萌芽阶段能够被及时发现和纠正,从而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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